各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92号)的有关规定,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
二、清理范围
超过最长学籍年限者。
超过正常学制未达最长学籍年限者。
其他原因未正常毕业者。
三、工作流程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籍状态待审核名单核对研究生学籍信息,确认学籍状态。
针对超过最长学制年限和超过基本学制未达最长学籍年限者,培养单位应给出明确处理意见,如申请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个人申请退学、勒令退学等。
保留学籍和延期毕业者须先缴清学费,再提交申请保留学籍审批表和延期毕业申请表,申请退学者提交退学申请表,勒令退学提交退学决定书,以上均需将签字盖章纸件于11月20日或之前提交到培养办。
四、具体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学籍清理工作,严格审核学籍状态。
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退学者,原则上由本人办理退学手续。委托他人办理,须出示委托书并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勒令退学处理者,培养单位需与研究生本人进行联系,注意保存联系记录和内容并送达退学决定书。
退学决定书由研究生培养单位送达研究生本人签收,无法送达的由培养单位在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时间应达到七个工作日。
研究生学院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