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了规范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加强过程管理。根据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组织《综合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研究生必修或学位课程进行考试。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研究生统考课程
序号 |
开课单位 |
课程名称 |
层次 |
年级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硕士 |
2020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国马克思与当代 |
博士 |
2020 |
3 |
外国语学院 |
综合英语1 |
学术学位硕士 |
2020 |
4 |
外国语学院 |
综合英语2 |
专业学位硕士 |
2020 |
二、开课单位
1、确定考试课程。开课单位于考前确定1-2门选课人数多、覆盖面广的学位课程、专业必修或选修课程安排考试。
2、确定考试时间。确定课程考试周、星期、节次和监考老师。培养办在教务系统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发布后学生可上网查看。
3、提交考试课程。填写考试课程表于11月13日前提交到培养办。以单位简称+考试课程命名。
4、拟定考试试卷并制卷。确定考试课程后,开课单位督促主讲教师出卷,参考人数40人及以上要求拟A、B卷,并做好试卷保密和制卷工作(卷头注明是否闭、开卷,是否需要草稿纸、能否使用计算器等)。
5、安排监考老师。监考老师由开课单位安排,10人至40人安排2位监考老师,人数每增加20人增加一名监考老师。
6、考试资料整理存档。各培养单位考试结束,将考试试卷、参考学生名单和考场记录等考试相关资料整理装订,存档备查。
7、其他。除考试课程以外的课程,考试方式由培养单位自定。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即可。
三、学生所在单位
1、负责通知参考研究生在教务系统“我的考试”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2、提醒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提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申请表可在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四、培养办
1、安排督导巡考。
2、提供考生名单。
附件:考试课程(培养单位填写)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