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yh1122银河国际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范围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凡申请的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学籍库中有学籍。
yh1122银河国际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总共2名。
二、严格评审标准
根据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学院,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学院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规范表格填写
请严格按照申请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填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1.学习情况: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
2.时间要求:为了保证学院公示时间,请各位申请同学在9月28日上午11点30前上交材料到学工办(南苑18A109)。
3.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1份正反一张纸)、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iuqing67@yangtzeu.edu.cn
注意:除签名外,其余内容需要打印。
联系人:刘庆
联系电话:0716-8060254
电子邮箱:liuqing67@yangtzeu.edu.cn
附件:(暂用)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